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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《自评报告》的公示
根据《关于做好“十四五”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[2022]36号)要求,现将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《自评报告》予以公示。《自评报告》请登录学校办公系统查看,若有任何建议,请在10月30日前与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方式:13576401062; jdzxypjbzb@163.com 。
公示时间: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。
景德镇学院
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
2025年 10月 17日